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未支付補償費用和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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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局行政部門會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原問題:《離職補償金未支付》回復于 2022-12-24 04: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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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后,沒有按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上的時間支付拖欠的工資和補償金
你是到法院報案嗎,不符合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程序。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前置,你應該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提出你的仲裁請求。有關是否發放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方面的證據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但是,你申請時需要就與該公司存在勞動合同關系進行舉勞動關系解除,單位一年未給上保險和公積金
在公司沒有按照規定為你交納社會保險的情況下,你有權隨時提出辭職,并不受提前三十日提交辭職書的限制。補償標準為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你現在已經超過半年,可以得到一個月的工資補償,另外,可以要求公司將拖欠的養老保險費用支付給你。雖然《勞動合同解除協議,但是公司未按協議支付補償金及工資
在勞動合同期內,或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無緣由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獲得工作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按照規定支付賠償款,則可申拖欠工資,未簽合同,被解除勞動關系
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局舉報電話12333.也可以去打官司,末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兩位工資的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單位不買社保,無薪停工放假,沒有書面公告放假時間,員工向單位發出解除勞動關系并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單位不愿協商解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一、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以此為由立即書面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注意:解除的原因為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二、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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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