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未結婚前就已經征地了,但是過了十幾年才分返還的地,而且已遷戶口到婆家這樣還能獲得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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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婦女結婚,戶口不一定必須遷出。只要在承包期內,她在新居住地沒有分得土地,就不可以剝奪她在本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兒子的情況,跟其他村民的孩子一樣。如果她在新居住地已經有了新的承包地,那么就沒有資格。并且,兒子也沒有這個資格。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原問題:《都是為了土地款,外嫁女都嫁出去了幾十年了,她還回村里分土地款,她兒子孫子也要一份,你覺得合適嗎》回復于 2022-12-01 23: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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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在本村土地征地時,有權獲得補償嗎
1、對于娘家的土地由你耕種之事,應當屬于轉包關系,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仍然屬于你的娘家,因此,該土地的征地補償款也就屬于你娘家。因你的承包地份額在娘家而不在婆家,而娘家是4個人的承包地,所以,你應分得四分之一的娘家的征地補償款。2、對于你婆家外嫁女戶口已遷出到婆家還能算是娘家村集體經濟成員嗎?
戶口已經遷出的話,是不能算原集體成員的。戶籍還在原生地的外嫁女,可以享受征地款嗎?
關于這個問題,我國的法律沒有明確的條款規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夠作為合法的身份享受征地補償安置政策,有一個關鍵點在于被征收人是否是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外嫁女嫁農村男,如果農村女戶口沒有遷出原籍,且在原籍有承包地,男方所在地農村集村里已外嫁女為由不能享受拆遷政策嗎?
在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時候,外嫁女如果取得婆家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有權獲得拆遷補償款。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外嫁女戶口已遷出到婆家,她在婆家享受的人頭錢,噸煤提成錢等算享受嗎?
你好,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來看,需要確定該部分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人是誰。如果土地確實屬于外嫁女,只不過是因為常年不在這邊而由父母或者其他承包人代為耕種的,那相關政策的補貼應當屬于外嫁女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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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