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了勞動合同,實發工資60多塊,需要怎么處理?
合同糾紛貴州 黔西南2025-08-02 02:2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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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進行發放,否則,勞動者可以以不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勞動合同中的工資遠高于實發工資,應該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3-01-01 23: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