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性裁員沒有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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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規定。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原問題:《法律對企業經濟性裁員的限制和條件是什么?必須滿足什么樣的條件才是經濟性裁員?》回復于 2022-09-06 09: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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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性裁員我遇到醫療期
勞動者在法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經濟性裁員,否則就屬于用人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賠償金,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企業破產重組是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和經濟性裁員那個對員工好
終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勞動仲裁,公司裁員。
裁員應該支付補償金。公司裁員沒有補償
如果公司因為經濟原因裁員,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應當給予被裁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有關公司轉崗裁員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了經濟性裁員的條件,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裁員。1、經導致經濟性裁員的事由限定為以下四項:(1)依據《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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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