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起訴夫妻共同注冊的公司,負債方沒錢,需要連同起訴他妻子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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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借的錢,都是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夫妻另一方舉證證明該借款是其個人使用,所以舉證責任在于主張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夫妻一方,而不是債權人,經辦法官的觀點是錯誤的。你不需要撤回對妻子的訴訟請求,就由法院直接判決,如果他認為是個人債務,就判決丈夫個人承擔即可。另外,關于財產轉移問題,如果財產轉移行為發生在債務發生后,且導致你的債權無法得到清償的,你可以在知道該財產轉移行為之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撤銷之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擴展資料:2012年2月20日,陳浩與閆晨偉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約定閆晨偉向陳浩借款200萬元,期限8個月,自2012年2月22日到10月21日,月利率為2.6%,閆晨偉按月支付利息,并在期限屆滿之日一次性全部償還本金200萬元,如果沒有按照合同約定還款,陳浩除有權要求其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及利息外,還有權要求閆晨偉按日支付拖欠款項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但閆晨偉并沒有按合同要求按時還錢,于是陳浩將閆晨偉和妻子王美琳一同告上法院。龍華法院認為,陳浩與閆晨偉簽訂的《借款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借款關系清楚,借款合同合法有效,王美琳作為閆晨偉的配偶,對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知悉并簽字認可,因而對陳浩主張要求閆晨偉、王美琳支付借款本金200萬元的訴訟請求,依法應予支持。借款合同對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進行了約定,對陳浩要求閆晨偉、王美琳支付借款利息的請求,應予以支持。商道公司簽字蓋章同意對合同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因此對于陳浩要求商道公司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綜上,判決閆晨偉、王美琳向陳浩支付借款本金200萬元及利息,自2012年2月22日起至上述借款還清之日止;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給付;商道公司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原問題:《丈夫欠錢連同妻子一起起訴,法官可以駁回嗎》回復于 2022-09-18 12: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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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有負債,是夫妻共同承擔嗎
不是。離婚時只有共同債務需要共同承擔,如果屬于一方的個人債務,是不需要共同承擔的,比如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起訴小三返還夫妻共同財產需要一起起訴老公嗎?
第一,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明確規定小三需要因為破壞他人家庭和睦而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如果小三明知對方有配偶仍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構成重婚罪第三,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出軌一方擅自把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的,無過錯的一方可以主張贈與撤銷,如丈夫有起訴小三返還12萬,小三沒錢,可以拍賣她的夫妻共同的房子和車嗎
第一,目前我國法律還沒有明確規定小三需要因為破壞他人家庭和睦而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如果小三明知對方有配偶仍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構成重婚罪第三,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出軌一方擅自把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的,無過錯的一方可以主張贈與撤銷,如丈夫有婚后丈夫借網貸妻子從銀行朋友那借錢幫丈夫還清網貸,妻子名義借的錢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你好,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在民間借貸高額資金,妻子有義務幫還。這在當今法律上沒有什么異議,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債還,自不待言。相關法律規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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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