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遺忘與遺失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遺失物:動產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觀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處而失去控制的物品遺忘物: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遺失的將所持有的財物放在某處,因一時疏忽忘記拿走遺失物而侵占罪是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所以,侵占遺失物不是侵占罪。 原問題:《侵占罪中,侵占“遺失物”是侵占罪嗎》回復于 2022-09-21 11:25:46
相似問題解答
自訴刑事案件侵占罪
是自訴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與順豐賠償問題無法達成共識,物品遺失疑為內盜
首先你可以去當地婦聯反映,讓男方過來一起協商處理。如果沒法調解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起草起訴狀、答辯狀、準備證據材料、了解訴訟流程,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您好問起訴別人侵占罪多錢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我想知道職務侵占罪!盜竊了不屬于自己管理的財物是不是也屬于職務侵占罪!
侵占罪、盜竊罪、職務侵占罪是三種常見的罪名,理論上,這三種罪名的界限是非常清楚的,然而,在司法實踐中,由于認識上的不同以及案件的復雜程度不一。 第一、盜竊罪與職務侵占罪的關系。 職務侵占罪是公司、企業、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占用祖屋天井是否構成侵占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行為。在現實的生活中,如果不是代為保管,那么是否就不構成侵權犯罪呢?實際案例:甲通過合法的拍賣手續競買購得房屋一套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