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合同8.2日生效,底薪按合同是3000,學校說要滿一年按3000算,本月還是發2000,這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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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咨詢一下工作期間受傷工資是按底薪算,還是按全工資發。
公司違法,應該支付你月平均工資,比如你一月2000,二月3000,平均就是2500 --------------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疫情期間公司按底薪算請問合法嗎?
疫情期間公司降工資合理,但需要同員工協商處理。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請問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之前的存休會按合同說的發嗎
續簽申請,只能說明你有續簽合同的意思表示,不能視為新的勞動合同。因此,如果你不愿意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后你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即自行終止。當然了,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合同,則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原問題:《合同快到期了之前來公司上班他們說底薪是3000,現在辭職了他們告訴我底薪是1500,這算不算詐騙
忍著,因為你不是老板,你說的不算。違規的企業,不懂得勞動法的老板太多太多了,中國工會有是個擺設,你爭取不到什么權利的。之前不是有一個員工上告了違規的企業,最后企業老板找人殺了嘛。呵呵,沒辦法,咱們就是個弱勢群體,承擔不起后果。 原問題:《工你好,我們底薪5000,三薪按4000發放合法嗎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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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