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單位路過,空調漏電傷人后住院治療叫什么傷,未與單位有勞動關系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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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受工傷者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時限為一年。 2、沒有簽定勞動合同,只要存在勞動關系不影響工傷的認定,可以先申請確認勞動關系。 3、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工資總額計繳,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建立工傷保險關系則由用人單位不利后果,應比照工傷的標準給予賠償。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5]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系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對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帶來不利影響。為規范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現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筑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原問題:《用人單位在職工受傷后未申請工傷認定,沒有簽勞動合同,且沒有交工傷保險,職工住院治療四個月后才知道,》回復于 2023-02-04 22: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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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單位勞動關系
不能。勞動關系的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勞動關系的內容是勞動者加入用人單位,成為用人單位的一員,并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用人單位支付工資。而個人與個人之間形成的關用人單位未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單位注銷,勞動關系確認
展開全部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未支付補償費用和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維權未簽勞動合同,勞動仲裁單位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勞動者應在時效內申請勞動仲裁。 1、勞申請勞動仲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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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