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家里種植一批桉樹,現在交資料審批后可砍伐樹木,動工之后另一位村民卻要求我們家賠錢再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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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私自把種植在自己土地上的樹木砍伐了,可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土地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據此管理區書記私自砍伐村民樹木
協商不成 到林業局 和農業局投訴 或者到法院起訴 主張侵權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一批樹木,在歸屬權上兩方存在爭議,有一方現在擅自砍伐違法嗎
要砍伐樹木,必須向林業行政機關申請《采伐許可證》,按照《許可證》界定的數量、地點、時限進行采伐,否則以濫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二十八條:采伐林木必須中請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電力局砍伐了我的樹木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24條第1款:“新建、改建或擴建電力設施,需要損害農作物,砍伐樹木、竹子,或拆遷建筑物及其他設施的,電力建設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償。”我國《物權法》第37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小區物業修剪樹木需要審批嗎
園林局規定(一)砍伐、移栽樹木干徑在20厘米以下,并且一處一次砍伐、移栽數量在10株以下的,由轄區園林局批準,報市園林局備案; (二)砍伐、移栽樹木干徑在20厘米以上(含20厘米),或者一處一次砍伐、移栽數量在10株以上(含10株)的,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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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