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實習協議,我與公司是勞務關系,協議上寫了稅前4000/月,單位是否應該以月為單位支付月薪?因為單位后來告訴我他們是按工時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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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在校學生實習不是就業,與實習單位之間不是勞動關系,是教育服務關系,所以協議中的這條明示應當不違法。實習學生的在校身份發生變更后與實習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就有可能變為勞動法律關系,所以這個單位將你的實習學生身份確定為拿到畢業證為止,如果你或學校認為在該單位實習4個月太長不合適,應當提議縮短期限。實習津貼也是你的個人收入,是否納稅主要看津貼是否達到個人收入須納稅的額度(當前約每月4000元以上),如果這個單位給你的實習津貼已經達到須納稅的額度,那這個單位應該很不錯哦。 原問題:《我與單位簽訂實習協議,協議中有一條寫著“本人于公司沒有任何勞動關系”,請問這樣寫有無問題?》回復于 2022-12-25 08: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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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