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實習協議,我與公司是勞務關系,協議上寫了稅前4000/月,單位是否應該以月為單位支付月薪?因為單位后來告訴我他們是按工時算的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在校學生實習不是就業,與實習單位之間不是勞動關系,是教育服務關系,所以協議中的這條明示應當不違法。實習學生的在校身份發生變更后與實習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就有可能變為勞動法律關系,所以這個單位將你的實習學生身份確定為拿到畢業證為止,如果你或學校認為在該單位實習4個月太長不合適,應當提議縮短期限。實習津貼也是你的個人收入,是否納稅主要看津貼是否達到個人收入須納稅的額度(當前約每月4000元以上),如果這個單位給你的實習津貼已經達到須納稅的額度,那這個單位應該很不錯哦。 原問題:《我與單位簽訂實習協議,協議中有一條寫著“本人于公司沒有任何勞動關系”,請問這樣寫有無問題?》回復于 2022-12-25 08:49:29
相似問題解答
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是機密嘛
勞務派遣工和用人單位是勞動關系,和用工單位是沒有合同的關系,勞務派遣工接受用工單位的指導和監督,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是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關系。至于b公司是否違法,今年剛修訂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工有同工同酬的權利,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您好我想問,實習期間簽訂的勞務協議與委托服務協議有什么區別,我目前在一家公司實習,我與同學一同入職,同學簽的是勞務協議,而我簽的是委托服務協議,請問委托服務協議是否等同于勞務協議
勞動合同與服務協議的區別: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服務協議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2、主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協議,協議未到期想要提前離職,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都不放人,對了我是通過單招面試被大學錄取的學生
試用期提前三天,合同期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勞務派遣公司辭職派遣公司通知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交接,所有離職手續找派遣公司辦理《勞動派遣暫行規定》第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您好,我跟單位簽的是勞務協議,有子享受病假待遇嗎?
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的是勞務合同關系(比如承攬定作、委托加工關系),一般是不享受用人單位醫療期待遇的,但雙方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執行合同約定。如果員工是用人單位勞動者且符合勞動者條件(主要是指符合法定勞動者年齡),對用人單位存在依附關系(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