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執行局拖延立案怎么辦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的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后7日內確定承辦人。承辦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經審查認為情況緊急、需立即采取執行措施的,經批準后可立即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修k人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間內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獲悉后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性執行措施。承辦人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提供了明確、具體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的,承辦人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后5日內進行查證、核實。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予以核查。申請執行人無法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或者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確有困難,需人民法院進行調查的,承辦人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出調查申請后10日內啟動調查程序?! 「鶕讣唧w情況,承辦人一般應當在1個月內完成對被執行人收入、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車輛、機器設備、知識產權、對外投資權益及收益、到期債權等資產狀況的調查。執行中采取評估、拍賣措施的,承辦人應當在10日內完成評估、拍賣機構的遴選。執行中涉及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它財產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承辦人應當在5日內向有關登記機關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對執行異議的審查,承辦人應當在收到異議材料及執行案卷后15日內提出審查處理意見。對執行異議的審查需進行聽證的,合議庭應當在決定聽證后10日內組織異議人、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進行聽證。承辦人應當在聽證結束后5日內提出審查處理意見。對執行異議的審查,人民法院一般應當在1個月內辦理完畢。需延長期限的,承辦人應當在期限屆滿前3日內提出申請?! ∫虼耍鶕傻囊幎?,該法院的做法非常不負責,嚴重違反了執行程序。你可以向上一級法院反映。由于現行法律對法院怠于執行的行為沒有具體的懲罰措施,因此受害人很難獲得賠償。 原問題:《法院判決書下達后,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故意拖延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15 03:29:48
相似問題解答
執行局拖延時間、不去找被執行人怎么辦?
您好,您可以提供財產線索給執行法官。執行局不立案怎么辦
不執行與執行不到,這完全是二回事。如果法院已經采取了所有的必要措施,但就是找不到被執行人的財產,這也是十分無奈的事實。如果法院根本就不采取什么措施的,則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投訴,或向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反映情況,要求進行執行監督。法條鏈接:《民事訴執行案件法官故意拖延執行,怎么辦
每個案件都是有審理期限的,都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法官不會隨意拖延的,由于現在全國法院都是實行審判流程管理案件,想拖延都無法拖延。所以,法官不作為故意拖延可能是你個人的認為。只要在審理期限之內,就不是拖延辦案。 原問題:《法官不作為故意拖延怎么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在有財產可執行而故意拖延時間不予執行,終止執行這種情況,當事人應該怎么辦
實踐中,并不擔心被執行人聲稱“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而最擔心的是被執行人就是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如果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也會束手無策,申請人只能等被執行人有財產時,再申請法院執行。但如果被執行人故意隱匿財產,拒不執行,申請人應當從援助律師拖延不給立案怎么辦
這種現象我們援助中心也有所了解,但也是極少部分律師消極辦案,大多數律師都是積極熱心的。由于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還處于發展階段,與國外發達國家及發達地區尚有很大差距。比如國外有些國家采用援助中心自己的法律援助專職律師承辦援助案件,就不需要社會律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