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可交換債券涉及的法律關系我想知道可交換債券涉及的法律關系
金融證券北京 北京2025-06-06 14:3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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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管理辦法》根據國務院證券委1997年發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國可轉換債券的發行主體僅限于上市公司和重點國有企業,且必須符合一些特別條件:(1)最近3 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2)可轉換債券發行后,資產負債率不得高于70%;(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等等。這些約束條件使得可轉換債券在我國發行數量偏低,直到2006年上半年,我國各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數量僅有30余支。雖然2006年《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被廢止,但隨之出臺的《上市公司證券管理辦法》中仍對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多加限制,所以直到2009年,我國境內的可轉換債券也不超過60支,而且多集中在電力、鋼鐵等企業信用風險小(信用評級都在AA級以上),業績穩定,并且多數有銀行或其它相關機構擔保的傳統行業。而一些急需資金、發展迅速的企業卻由于發行條件高、約束條款多的限制不能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進行融資。 原問題:《涉及“可轉債”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回復于 2022-10-28 14: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