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被執行人,母親以前給我的買的保單后來變更投保人為我,由我自己繳費,現在他們被判刑后,法院找不到財產,凍結他們名下的保單,也凍結了我的,包括我給兒子買的擔保,請問法院這樣做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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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別人做擔保法院凍結了我銀行卡,微信,請問法院會不會凍結我保單
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是要履行債務的,被起訴后,法院是可以凍結擔保人的銀行卡,凍結后,被執行人如果仍然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有權進行劃扣。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投保人的信息非常干凈,在沒有離婚時給被保人買的保險,離婚后被保人被起訴那這份保單法院能查到嗎?保單會不會凍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被保險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我的保單被法院查封了!
有權。你被銀行起訴,銀行擔心勝訴之后,還是不能實現債權,所以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法院對你的財產進行保全。人壽保險的保單具有現金價值,屬于你的財產,所以法院有權對人壽保險的保單進行保全。你被保全的保單是不是人壽保險的保單?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您好! 我買的是理財分紅型保險,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我本人,第一受益人是孩子,現在保單在生效期,我們離婚對方有權分割保單現有價值嗎?
你好!想請問下,你買的保險有沒有生存金產生?另外你兒子是否年滿18周歲了。如果你兒子為年滿18周歲,那么保險的錢可以由你拿。但兒子年滿18周歲了,那么保險的生存金就由你兒子來領取,不能由你拿。追問:我和老公離婚了,兒子判給他了,也就是說我不法院有權劃扣我名下保單嗎
1、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包括擔保人)的存款是合法的執行行為。 2、法院強制執行時,對于未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可以直接采取扣劃存款的執行措施,不需要擔保人同意,也不需要提前通知擔保人。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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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