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換工作新單位有義務幫忙報生育津貼嘛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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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能同時享受。如你所說產假期間要照常發放工資,那么申領下來的生育津貼要補產假期間的工資,高于部分要返還給員工。例如:一個員工產假期間工資1000,4個月產假,共4000元工資。生育津貼每月2000,4個月共8000元,8000-4000=4000,這4000元要給員工。如果生育津貼低于產假工資,比如每月500元,4個月共2000元,那么這2000元就計入企業抵工資了,意思是生育津貼支付2000元,企業發工資2000元,員工工資還是4000元。注意工資是應發工資啊。同時發工資期間的稅應該退還給員工的,因為生育津貼不上稅。 原問題:《產假期間單位給發工資,還有生育津貼嗎》回復于 2023-02-04 0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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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終止,未報銷生育津貼,可以申請要產假期間工資嘛,法律依據是什么
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原工資待遇。 第一,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可以申請生育津貼的情況下不選擇生育津貼選擇產假工資嗎?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你們的實發工資沒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你們又沒有跟單位在勞動合產假工資總額低于生育津貼,公司不給補差額
勞動者有權要求企業在其產假期間照常發放包括福利待遇和績效、評獎等在內的全部工資,企業未足額發放的,應當根據勞動者產假前12個月的所有工資、福利待遇等予以核算并補足差額。 二、用人單位拒絕按勞動者生育產假前月均正常工資補足差額的,勞動者可以通休產假期間,公司沒發基本工資,產假結束后回公司提交辦理生育津貼的資料時,被公司告知生育津貼批下來后需要補給公司休產假期間公司所繳納的五險一金(包括公司部分及個人部分,總計11330元)
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需要繳納社保,公司可以扣除個人繳納部分,用人單位繳納部分不能扣除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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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