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終止,未報銷生育津貼,可以申請要產假期間工資嘛,法律依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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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原工資待遇。 第一,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第二,北京市的規定:根據《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殊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根據《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因此,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首先由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的形式支付,女職工工資標準高于生育津貼的部分由企業支付。勞動者因產前檢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支付工資。 原問題:《休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勞動法有無規定?》回復于 2022-09-14 09: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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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生育津貼的情況下不選擇生育津貼選擇產假工資嗎?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你們的實發工資沒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你們又沒有跟單位在勞動合產假期間換工作新單位有義務幫忙報生育津貼嘛
不能同時享受。如你所說產假期間要照常發放工資,那么申領下來的生育津貼要補產假期間的工資,高于部分要返還給員工。例如:一個員工產假期間工資1000,4個月產假,共4000元工資。生育津貼每月2000,4個月共8000元,8000-4000=4產假工資總額低于生育津貼,公司不給補差額
勞動者有權要求企業在其產假期間照常發放包括福利待遇和績效、評獎等在內的全部工資,企業未足額發放的,應當根據勞動者產假前12個月的所有工資、福利待遇等予以核算并補足差額。 二、用人單位拒絕按勞動者生育產假前月均正常工資補足差額的,勞動者可以通公司讓簽放棄生育津貼聲明產假期間只給最低工資這個聲明違法嗎
違法。 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也不得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原問題:《產假公司發最低工資您好,我現在申請產假中,老板不交保險,不給我申請生育津貼
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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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