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生效日期包括節假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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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期間的計算:1.期間以時、日計算的,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1)期間以時計算的,開始的時不計算在內,而應從下一個小時算起。比如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接受當事人訴訟保全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在計算期間時,接受當事人申請的那一個小時不計算在48小時之內,即如果提出申請是在8點,應從9點開始期間的計算。(2)期間以日計算的,開始的日不計算在內,應從第二日開始算起。比如根據民事訴訟法,對判決提起上訴的期間為15日,那么宣判的當天或者判決書送達的當天不計算在15日內,即如果5月10日送達判決書,應當從11日開始期間的計算,5月25日上訴期間屆滿。2.期間以月和年為計算單位的,期間屆滿的日期,自開始計算的日起順延。比如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法人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六個月,公民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一年。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六個月時,如果3月31日提出執行申請,開始計算的日期為4月1日,屆滿之日為9月30日。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一年時,如果開始計算的日期為1991年3月29日,屆滿之日為1992年3月28日。3.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節假日指法定節假日,比如星期日、國慶節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內部規定的放假或者休息日不在此限。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比如,期間本應在10月1日屆滿,但10月1日、2日為法定國慶假日,那么10月3日為期間屆滿日。節假日如果不在期間的最后一日,而在期間的中間的,仍應計算在期間之內。比如,期間以10月3日為屆滿日,雖然中間有國慶節,但計算期間并不扣除10月1日、2日,仍以10月3日為屆滿日。4.期間不包括在途期間,訴訟文書在期限屆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無論是法定期間還是指定期間,都不包括在途期間。比如,當事人接到一審法院判決書的第8日通過郵局寄出了上訴狀,交郵10天后,人民法院才接到上訴狀,這10天不計算在上訴期間內。也就是說,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或者上訴狀,只要是在法定期間屆滿前交郵的,人民法院不論多長時間后才收到,都不算超過期間。法定期間屆滿前交郵,指期間屆滿日24點前交郵。比如判決在3月1日送達,只要在3月16日24點前寄出上訴狀,就沒有超過上訴期間。 原問題:《法院宣判十天后生效是否包括節假日》回復于 2022-11-17 17: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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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判決書生效日期是按原告還是被告收到判決書的日子算
按被告收到判決書日期計算。借款合同簽訂日期晚于借款實際日期合同生效嗎?
原問題:《合同簽訂日期晚于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是否有效》遺囑沒寫日期是否生效?
有沒有立遺囑人的簽章啊?如果只是沒寫身份證號和住址還有出生日期和民族的話有效。《繼承法》第17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并簽名;(2)須由倒簽合同生效日期
倒簽合同的生效日期即該倒簽日期。倒簽,即將簽訂日期寫成法律關系建立之初的時間。如果倒簽是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勞動合同期限與簽訂日期,生效日期
沒有什么區別。合同訂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如遇特殊情況下,兩者不一致。1、合同訂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個時間,就是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時間;2、特殊情況下,兩者不一致:合同訂立日期就是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日期是雙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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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