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承包方那里包點小活(只是口頭承包沒有合同協議)我和我工人在廠里施工都骨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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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搜集雇傭關系的證據,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包工頭,開發商,建筑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原問題:《我和包工頭沒訂合同包了點小活,工人工傷賠償打官司誰能勝》回復于 2022-12-24 12:57:49
相似問題解答
我把工程帶務活承包給人清包施工,都是囗頭談定的,做完活壓質保金合理嗎?
這種情況主要看合同和承包性質,如果乙方是以承攬形式承包的工程,乙方就是全責。如果乙方是清包工,甲方就是全責。如果是普通的包工不包料項目乙方應最少承擔70%的責任,剩余30%為甲方的責任 原問題:《甲方連工帶料承包活,把工包給乙方,只是口頭協建設單位有沒有義務監督施工承包方工人工資發放?
如果甲方是發包方,乙方是承包方,如果乙方侵害工人權益(如拖欠工資、不交社保費等),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也就是說,即使是乙方違法,但甲方也必須代替乙方把工資或其他損失先補償給工人。甲方事后可以再向乙方追討這筆因我把工程勞務承包出去,對方沒有結算勞務費給工人,工人現在找我合法嗎?我能不能起訴承包方?
這個要看情況了,1是B分包的部分工作是否為工程主體,若為主體,則AB都為過錯方,C可以追究A或B責任,若B分包的部分工作非工程主體,那就只有B有過錯,根據合同相對性,C只能追階B的責任.(所謂主體部分,如建造房子,打地基砌墻等,非主體部分,承包方拖欠我(施工方)工資,但雙方沒有簽合同,現在怎么辦。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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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