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個人拒不履行社保個人部分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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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員工不愿意繳納養老保險,公司可以請員工出具《個人自愿放棄社保申請書》,簽字并按指印留存。個人部分發放給員工。 一、員工不繳納社會保險的原因主要有三種: 1、員工工資偏低,甚至不少年輕員工的工資只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在扣除個人承擔部分后,實際領取的工資更低。從自身生存的角度考慮,這類員工不愿意繳納社會保險。 2、員工對繳納社會保險的認識存在偏差,由于累計繳納社會保險15年即可在退休時領取養老金。有的員工認為自己還很年輕現在可以不繳納,以后再繳時間上足以達到15年年限,因而不同意現階段繳納社會保險。 3、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由于與原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系,原單位是否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原單位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但存在欠費)根本沒有考慮,而只愿意與新用人單位發生用工關系,不愿意在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將社會保險轉入。 二、根據上述原因,用人單位可以采取以下的處理方式: 1、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 由于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導致在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要承擔的各種費用金額較高,社保機構在現階段對于用人單位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又不承擔任何責任。因而對于員工外出較多、工傷事故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全面規避發生工傷的風險。 2、與員工簽訂協議約定不繳納社會保險的補償標準 不得不承認有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比較低,如果要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自身的生存狀況都存在比較大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要錄用這類員工,只能由雙方進行協商先由用人單位為其繳納商業保險規避一定的工傷風險,之后按照每年度一定金額給予社會補償。同時員工也承諾放棄對用人單位主張補繳社會保險的權利或者今后主張補繳社會保險費用的承擔方式。 3、與雙重勞動關系員工的原單位達成發生工傷后的處理協議 如果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的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由于在新用人單位發生的工傷,不能使用原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規避風險。為此新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的原單位進行聯系達成借調的意向,或者發生工傷后由原單位進行申報,由新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原問題:《員工不愿意繳納養老保險的個人部分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29 18: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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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給個人交社保
一是找勞動監察大隊反映訴求,二是找社保中心反映訴求社保公司應該承擔的,公司需要個人承擔
怎么說呢,就跟稅前工資和稅后工資一樣,待遇這塊呢,沒有明文規定,看合同里怎么約定的了.比如說,公司為你支付社保公司應繳納部分,承諾你的月工資為5000元,但如果公司承諾你月工資收入為7000元,你自己支付公司應繳納社保部分費用,那則是沒問題社保公司多扣員工
社保都是當月月初繳納的2113,先由公司支付,之后再在員工5261工資中扣4102除個人繳納部分。如果出現下個月扣除當月社保費用,可能是員工本月工資是在下個月發放,在發放時員工才知道扣除社保費用。如1653:一月份的社保在一個月份由公司繳納員工要求公司補繳納社保
補繳社保是用人單位的事情,最終結果是社保機構中該員工參保繳費信息記錄在案。用人單位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交給社保機構。絕不可以向員工個人支付現金,這個是違法的,也改變不了拖欠員工社保的結果。 原問題:《公司員工要求以現金方式補繳該員工社保,合公司代扣社保個人部分 每個月都多扣怎么辦
單位會在員工當月工資中進行扣除,既工資發放前扣除。社保費用在你單位給你的工資單中有列項,如果單位多扣或者亂扣,你可及時發現并和單位人事核實。社保是強制征收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月繳納。個人部分費用是社保局委托單位每月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原問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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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