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終審后如何進行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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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所謂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前,有拒絕自己給付的權利。同時履行抗辯權在法律上的根據,在于雙務合同之債權債務在成立上的關聯性,一方債權債務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債權債務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關聯性決定了履行的關聯性,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履行自己所負的債務,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權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法律要件有以下四個方面:( 1)頻雙方因同一合同互負對價債務;(2)須行使抗辯權曲當事人沒有先給付義務;(3)須雙方債務已屆請償期;(4)須對方當事人未為給付或提出給付。 我國合同法第60條也對此作了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未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原問題:《如何履行抗辯權》回復于 2022-12-13 2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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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南昌市中院的終審判決書已出,發給了當事人。后中院認為判決結果有誤,中院還能更改結果嗎?
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度,若中院判決是一審,可以向高院上訴;若中院判決是終審,則不得再上訴。 一審判決,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是二審判決,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刑事案件,區法院一審,市中院終審。申訴被中院和省高院駁回后,申訴人發現了新證據,可以向終審法院(市中院)重新申訴嗎?
可以。這種情況屬于申訴 相當于信訪性質。二審終審后如何申請再審
準備好申請書,證據材料,向高院提出。您好,民事糾紛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后如何申請再審
2008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修訂后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因此,你對中院的終審判決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您好,請問終審后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可以按照判決書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申請書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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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