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8年出生的,就一個女兒離婚時,女兒給前夫的,但是我現在離婚證也找不到,到民政也沒有存檔,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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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離婚又在婚的媽媽,和前任有一個女兒,現在準備把戶口遷到大武口,現在遇到的難題是要有和前夫的離婚協議,找不到了。在這邊能調出來嗎?有離婚證
你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調相關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如果自己調不出來,可以找律師幫你來調。您好,我問下,拆遷時戶主死了,他也沒有老伴,只有一個女兒
不一定:1. 如果有遺囑,并且遺囑上指定的繼承人不是女兒,那么女兒就不屬于遺產繼承人,不能繼承遺產,更不用說所有遺產了。2. 如果死者還有配偶和父母,沒有遺囑,那么女兒不是法定的唯一繼承人,死者的配偶和父母都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3. 如我是離異家庭母親,育有一兒一女,離異后前夫帶著兒子我帶著女兒現在各自又組建家庭,現在前夫不愿意承擔兒子的學費生活費,我該怎么辦
分開吧,自己帶孩子都比這樣的好。婚姻不是兒戲,別傻呵呵地跟他再生一個。生完之后,你現在的孩子怎么辦,到時候更讓你糾結,繼續下去,你現在的孩子受不了。不堅持,另外個孩子也是你的親骨肉。干脆跟他離了,讓他自己去找一個跟他生自己的孩子,這樣他幸福女兒考上大學,前夫不出錢,當初離婚協議是他負擔女兒的一切費用。
這個沒有辦法了 因為我國法律規定 只對未滿18周歲的或者是喪失能力的 父母才應負撫養義務 大二應該是大于18周歲了 在法律上已經是有行為能力的人了 所以父母已經不用盡撫養義務了 原問題:《女兒讀大二了,前夫不負擔學費和生活費怎么辦》孩子離婚了,女兒,結婚時男方給了6萬彩禮,我這出了大概差不多的嫁妝,婚后生一孩子,女兒撫養,男方不給生活費,離婚以四年了,現在孩子病了女兒讓男方出治療費,但是男方現在又來要彩禮
彩禮是為了結婚而給的,見面禮什么的也是因為婚姻這件事情才發生的。那么現在離 婚,是因為感情出了問題。感情出問題是雙方都有責任的,更何況已經有了快3歲的女兒。彩禮就不要指望要回來了。一個3歲的女孩,如果母親爭取監護權的話,就給母親吧,因為一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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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