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開庭前私自給被告打電話談案件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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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開庭前怎么知道法官是誰
當事人在開庭前有權知道案件的主審法官及書記員的。 法院一定會在開庭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的。開庭傳票上的簽發人,其實就是案件的主審法官。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原問題:《事人在開庭前是民事糾紛案件開庭前建議和被告聯系嗎
可以的嗎 我今天被告律師就聯系我 雙方協議一致 就撤訴了己確定的主審法官后,在開庭前法院可以主動換主審法官嗎?
當事人可以在開庭前提出回避申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你好,我是交通事故被起訴了,我是被告。開庭前把證據交給法官還是當天給法官!
您好,最好是提前遞交給法官。開庭前,法官可以電話征求被告是否采取調解方式解決糾紛,法官說如果可以,讓被告聯系原告協商,符合規定嗎?
調解的方式多種多樣,只要達到效果即可。當然,從法律上講,法院在開庭時,會征求雙方的意見,雙方都同意調解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有一方拒絕的,法院應當及時作出判決或裁定。法條鏈接:〈民事訴訟法〉關于調解的相關規定1、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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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