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款糾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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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期滿后的裝修費用處理問題:1、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2、如果合同對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確約定,裝修是一種必需,且裝修時出租方既不阻攔,也未在合同期內提出異議,應視為對承租方裝修行為的同意或默許。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6條規定,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財產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協商不成,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的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4、承租的店面房經過裝修,裝修物的所有權歸承租方,而房屋的所有權仍歸出租方,兩者可以辨別,但已連為一體,不可分割。若強行將裝修物拆除,則會造成財產上的損失。可見裝修物的性質系民法理論中的附合,系添附行為的一種,即將不同所有人的物緊密結合起來,成為一個新物。其特點在于所有人的物雖可區分,但難以分離。5、裝修系動產附合于不動產之上,按照民法主物所有人取得從物的原則,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后,裝修物的所有權應由不動產人即出租人取得。然而確定添附物歸屬后,必然會產生受益一方對受損一方的經濟補償問題。6、出租人對承租人進行補償應滿足兩個前提:一、出租人對承租人的裝修行為明確表示同意,或者知悉而未表示反對;二、房屋因裝修而增值,且在租賃關系結束后,仍然存在。出租方取得裝修物的所有權,應當補償承租方所支出的裝修費用,但不應超出房屋增值的部分。7、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條側重強調承租人有保持租賃物原狀的義務,目的在保障出租人的利益,但對承租人的費用返還請求該條并無規定。本著最大限度發揮裝修物價值的原則及公平原則,對裝修物補償的問題,應當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6條規定執行。 原問題:《房屋裝修費用發生糾紛應該如何處理?》回復于 2022-12-25 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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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出問題,糾紛
第一,協商解決,如果在裝修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要先進行溝通協商。 第二,拒絕支付裝修款或者停止施工。 第三,向消費者協會或者其他管理部門投訴。 第四,可以通過法律渠道來解決,到法院去起訴,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保護自己的權益。 《合同咨詢裝修糾紛問題
1,可以.公司在設計圖紙過程中由于自己勘察失誤,造成承重墻毀壞,房屋受損,已經構成了違約,可以要求賠償。 2,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一般由原告承擔.裝修糾紛屬于承攬合同糾紛,舉證責任由你自己承擔,如果你收集了照片和其他證據后,認為證據已經收集全現在的裝修糾紛問題
可以詳細描述咨詢問題房屋裝修糾紛問題
合同到期未能完工 屬于工期違約 合同上應該有違約責任質量上存在問題也是相同的道理如果嚴格按照合同走 那么可以去起訴 因為裝修公司違約但是這樣做并不是萬全之策。這個說的傳統點就叫“扯皮”這樣你會耗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是一場持久戰,裝修公司會找裝修合同糾紛問題
一、發包人原因形成的糾紛:發包人的義務主要表現為,依照約定支付工程款、提供合同約定的建筑材料、配件、履行約定的協助義務等等。如果發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或者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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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