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女兒非正常死亡,我是我媽精神病監護人,我媽女兒沒有登記結婚但有個兒子也不知道親生父親是誰。礦鐵運輸跟同居簽協議到公證處公證,領錢。我媽1974年坐從北京直到雙鴨山火車站那天八月十五早八點整到站(專列),1979年八月我媽生我小妹那天早倆小時內收到全國糧票50斤和50元人民幣應百斤百元雙鴨山市糧局局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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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我媽離婚了,后來我媽再婚了,離婚我跟了我媽,我弟跟了我爸,但是我的戶口沒有轉過來跟我媽,說是滿20歲不能轉了。我媽是貧困戶,我能申請助學金和獎學金嗎?
您好,由于您的問題糾結在于,親情上的問題,其實呢,我站在您親戚的角度來看,他們忙于工作,沒時間照顧小孩,只能拜托您,第一步但然您所在的幼兒園首當其沖,一,有您在照顧,您又是那里的教師 。第二,您又是親戚,他們還是長輩,所以您有不好意思推辭,我爸打我媽,他把我媽打成輕傷
從法律上講 這叫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相反的 對方又故意傷害行為 你可以以故意傷害罪起訴他 如果你能提供一些證據就更好了 比如說目擊證人的證言 之類的 原問題:《別人把我媽媽打了,對方把我媽媽打成了微輕傷,在被打的過程中我媽掐我的父親常年家暴我媽媽
再打你媽就報警!必須報,不要害怕!起訴離婚,這種長期家暴受害方堅持離婚法院強制執行,他敢這樣對你們都是你們平時太怕他一再忍讓,所以他才有恃無恐的欺負你們,如果你連死都不怕,還怕跟他說離婚嗎 原問題:《我爸 常年家暴打我媽 有時候還打我 一分您好!是這樣的,我的親生父親長期家暴我媽,然后對我進行言語侮辱
可以的。他們的證詞也是一個證據!遭遇家庭暴力時,可通過以下方式取證:報警記錄;法醫鑒定書;報警時能夠反映是丈夫打的證人證言;到婦聯、居委會的投訴資料和記錄,調解書面材料;施暴過程的照片、錄音;能反映施暴者的醫院病歷;施暴者信誓旦旦“不再打人和我媽長期矛盾,感覺我媽不正常
多半是你媽更年期,1、加倍的孝敬媽媽,多陪陪笑臉,多說說女兒是愛你的(不要覺得臉紅,我那個時候說這句話也是這個感覺,不過時間長了,還真有效果); 2、媽媽發脾氣的時候,能躲就躲(不要做得太明顯),不能躲就沉默,等媽媽脾氣完了,好好的安慰媽媽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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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