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過去的貨被別人冒領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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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補償款沒有收到,被別人冒領了
本案屬于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侵權行為,當事人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主張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賠償金被別人搶走了
那是誰取走了?如果不是傷者本人取走,那就沒有這個人的簽字,那傷者本人不承擔責任。如果有人冒領,那就有這個人的簽字,或者找其他證據,找到這個人,通知他歸還賠償金,否則法院見。 原問題:《工傷賠償被人取走了該怎么辦呢》青島海事法院 海運合同糾紛
1500元人民幣不值得打官司,你要是國際貨運單話,到時貨到港時,對方無法提貨而產生的滯港費等就更高了。先把錢給他吧,我猜測對方是不是想黑你的貨,因為海運提單是具有物權所有權性質的,到時只要有提單就可以提貨,他要是把提單給別人你就不好辦了。滯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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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