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租地合同不到期但是合同村民們沒有當時是一式兩份說蓋了章給結果也沒給八年的合同地里種的樹現在才第五年樹都砍了說是退林還耕村里通知是省合作社租地種植續簽合同10年到20年十年后再改租金說是簽了合同就打款還給糧補因去年前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打款不及時村民集體要了一年款今年樹賣了人家不給錢了再有我們村民的土地承包證到二八年就到期了和第二個承包商再簽合同十年的話不知道以后有啥變化我們老百姓該咋樣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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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樹村民承包后把樹伐了,賣了,在厡樹地種上糧食繼續使用,合理嗎?
1.你承包30畝閑產地10,肯定是你與村里相關管理人員的口頭協議,按照國家的土地承包法,你有權繼續承包該土地直至10年到期。不然村里是無權強行收回你的合法土地。2.發生這種情況已經說明村里在強行侵犯你合法的權益,建議你這種情況最好是用法律做村里的林地到期了,可以續簽合同嗎
農村承包村集體的林地后來變成土地合同到期這個土地有沒有這個補償?這位知友,農民承包集體林地后,三十年不變,按著現行政策,三十年后到期還可以繼續延長承包期限三十年,以后還可能延長,也就是說,只要你活著,打算把林地作為遺產耕作,你這輩子可以永遠合同到期不續簽合同,怎么辦
單位應該支付補償金村民租出去的土地到期了,村干部不經過村民續合同違規嗎?
不合法,村民有承包土地的權利。追問:有具體的法律說這個問題么 我在網上找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你好,我與村里簽訂合同承包土地三十年,現在合同沒到期,還有八年。鄉里強行收回土地,地上建有豬圈,種有樹木。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第五十七條 任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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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