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東莞一個電子廠工作了20天,現在我要離職,我提前3天交了書面離職書,今天工廠不批準,我怎么樣做才能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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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個電子廠打工,然后想離職,組長不批準強制留人怎么辦?
如果是富士康之類的工廠,里面有關愛熱線,你打那個電話投訴,連你們經理都怕,別說組長。那個電話是原來在深圳地區管理太混亂了,跳的人太多了設定的。所以他們會第一時間處理。如果沒有,直接拿著辭職報告寫上日期,拍照,找你們經理,讓他簽。說你們線長管我在東莞打工,已經離職了,東莞工廠還沒有發放工資給我。
你們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的。如果你突然離職的話,那對公司會造成一定的損失的。如果是不支付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原問題:《東莞市常平鎮勞動局你好我在華潤萬家工作,我昨天已辭職,但還是不結工請問我口頭離職,領導也批準了,現在又說在需要提前一個月,我該怎么辦
你辭職,提前了三十天書面通知老板,是合法的,不需得到老板的批準,三十天后你要求結清工資走人。離職時,若領取不到工資及離職手續,你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原問題:《我們廠辭職要提前一個月申請,我的申請已經暑假工進廠,現在身體不舒服嚴重到要在醫院住院,然后提交離職書,不批準離職
我不建議你在此期間辭職,只要你有醫院開具的傷病假條或住院證、出院證,用人單位應該支付你病假工資,如果辭職,你將失去經濟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十六條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我剛來這個廠的第七天,跟他說了我要離職,他讓我等一個月,當時沒有寫辭工單,現在一個月過了,我跟他說離職,他說沒有寫離職單,他現在讓我寫離職單,然后再過一個月才能走
首先,要問你工作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其次勞動者有自主擇業權,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為使勞動者辭職不給用人單位帶來損害,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試用期后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書面通知。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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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