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人滿為由,將員工辭退,算違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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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司以經營不善架構調整為由辭退試用期員工,能否構成違法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一項規定的要點是:用人單位首先要證明單位是否有“錄用條件”。如果有錄用條件,辭退員工時還得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 原問題哺乳期公司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員工算違法嗎
若哺乳期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若哺乳期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用人單位單反解除勞動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公司2021年11月17號以疫情原因公司經營不善辭退員工算違法嗎。
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和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即企業不得解除或終止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原問題:《疫情期間公司故意辭退員工合法嗎》公司以遲到為由辭退員工,可以問他要補償金嗎?
看遲到的過錯程度公司以經常遲到為由辭退 公司以經常遲到為由辭退
如果你確實連續一個月都遲到了,我想應該屬于嚴重違反紀律和單位內部制度的行為,單位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但是解除勞動關系,應該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手續的,勞動關系不能算解除了,單位要承擔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安排工作、發放工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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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