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以經營不善架構調整為由辭退試用期員工,能否構成違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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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違法辭退試用期員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一項規定的要點是:用人單位首先要證明單位是否有“錄用條件”。如果有錄用條件,辭退員工時還得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 原問題疫情隔離期間,被公司以經營不善辭退,屬于違法解除嗎?
如果是無過失性辭退,是可以要求公司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有關法規規定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公司違法辭退試用期員工
不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試用期內公司以沒有工作經驗為由辭退我
試用期辭退一般無賠償,但是應當足額支付勞動者實際勞動期間的報酬。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公司提出因為策略調整及員工架構調整方案 要做裁員
恩,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41條解雇你的,應該給你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因為一年補償1個月,不滿1年半年以上按一年算.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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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