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無顧解除合同,不給任何說法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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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可知,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能舉證證明符合上述三種法定情形,否則屬于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原問題:《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并不給于任何補償,這條條款合法嗎?》回復于 2022-11-23 00: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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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法律援助,企業單方面解除合同,要求簽個人原因解約手續,不給任何說法,不給任何補償。本人需要法律援助。
廣東胡律師: 1、根據《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如果不交,你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給予經濟補償2、可以要求公司補給你公司要給你交的那部份社保,如果公司給你辦了戶,你個人必須要承擔你自己的那部份,沒有相關規定廣東企業裁員不給任何補償金和任何書面解除合同的證明,勞動者該如何收集證據維權???
“她堅決否認是辭退,說如果不走可以算待崗,并提出: 1)你現在開始辦理離職手續,工資給你發放到本月25止。 2)跟你領導溝通后確認你的工作什么時候交清的,從交清后以待崗來計算,發放每月560元(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70%)有法律依據,至勞動仲裁糾紛,解除合同糾紛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勞動糾紛,欠薪,不解除合同
不可以隨時解除。但你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解除合同后,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付清所有工資,并給你每年2個月的工資補償。如果公司不干,可以申請仲裁。有關條款: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無顧辭退員工能賠償嗎
公司無故辭退員工怎么賠償?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3、勞動者月工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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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