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合同簽了一年再沒有續簽已經干了三年了,現在他們想辭退,我能得到多少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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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于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三、相關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原問題:《簽了三年的合同,我干了一年了,我想辭職,把辭職信給他,他和我說,我這是違約,不是提前一個月提出就行》回復于 2022-11-20 13: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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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簽了一年,現在已經過期4個月了,剛剛得到消息會被辭退,如果辭退的話公司該怎么賠償?
由于企業的原因,雙方沒有續訂勞動合同,已經形成了事實的勞動關系,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仵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權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如果勞動者提出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補辦書面勞動合同。你現在可以離職,如果單位扣薪是不合法的,但看你說的我跟公司簽了三年合同,我干了一個多月,現在公司要與我解除勞動合同,我想得到多少賠償金。
如果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單位不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單位應當按照你不滿半年的工齡支付你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不簽合同已經干了一年了,然后被辭退了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绾紊暾垊趧又俨茫骸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現在公司第二次要和我續簽,但是合同給我降薪了,我不想簽了,能拿多少賠償,合同到期我能走嗎
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補償金我是在一家香港公司干了23年,現在想離職,公司沒有在大陸給我們買社保,簽合同,能得到賠償嗎
你和單位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未未勞動者繳交社會保險金,勞動者可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社會保險金這塊,要先在勞動爭議申請中要求確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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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