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社會保障
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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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七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17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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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國務院決定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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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綠色發展是建設生態文明、構建高質量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必然要求,是發展觀的一場深刻革命,核心是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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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大扶貧條例
第一條為了落實國家脫貧攻堅規劃,推動大扶貧戰略行動,促進科學治貧、精準扶貧、有效脫貧,加快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現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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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
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號《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13年11月21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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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86號)已經于2011年1月1日實施。為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更好地保障職工和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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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決定對《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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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
標題: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關鍵詞:港澳臺,同胞,住房公積金,大陸簡介: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各省、自治區、內容: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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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就業補助資金使用信息公開中進一步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在就業補助資金使用信息公開中進一步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財務)廳(局):近年來,各地區認真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規范就業補助資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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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
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財政廳(局)、人民政府港澳事務(外事、僑務)辦公室
熱門排行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安服務活動,加強對從事保安服務的單位和保安員的管理,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制定本條例。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議案,決定對《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
志愿服務條例第一條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鼓勵和規范志愿服務,發展志愿服務事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社會文明進步,制定本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2009年修正本)第一條為保障工會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確定工會的權利與義務,發揮工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作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一條 為規范工資支付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全文第一條為保障國家和社會對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的優待,實現隨軍家屬充分就業,促進軍隊戰斗力建設與社會和諧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志愿服務條例第一條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鼓勵和規范志愿服務,發展志愿服務事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社會文明進步,制定本條例。
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2009年修正本)第一條為保障工會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確定工會的權利與義務,發揮工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作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關于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12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