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有權利以pk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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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業務員以公司的名義收取客戶的貨款,算詐騙嗎?
不是詐騙行為,是職務侵占行為,構成犯罪,還要數額達到10000元以上, 法律依據: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可以這樣理解:1、利用職務上的便公司制定任務,要員工繳納PK金,合法嗎
這種做法不合理,反而會給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因管理不善致使公司財物被盜,應怎么賠償
事實究竟是甚么,如果你確切有責任,被解雇,不會有賠償的。重點是,既然被解雇了,即便你能要到賠償,又怎樣呢?你還是要重新找工作,建議你放下過去,總結經驗,重新開始。 原問題:《在公司因管理不善導致工廠財物丟失被解雇有錢賠??》物業糾紛中,物業公司有收取滯納金權利嗎
物業公司沒有權利收取滯納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滯納金,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滯納金具有法定性、強制以招聘名義進行培訓,且收取培訓費合法嗎
勞動合同與合同并不是一回事。勞動合同是屬于特別法專門調整勞動關系,這個關系中的當事人是不平等的,勞動者屬于弱者。這個關系是由勞動合同法來調整。而對于一般合同,則是平等主體間的商事法律關系,是由合同法來調整。因此,對于勞動合同,則不能按照合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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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