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一家公司上班,19年1月辭職,昂14年到18年公司扣除個人公積金,未交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想要回個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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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納稅人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選擇并固定在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稅機關辦理自行納稅申報。 申報時填制《個人所得稅兩處或兩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表》。將各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按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送去單位發放時代扣代繳的個稅額后,為自行申報補繳個稅款。 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擴展資料 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個人所得稅app上有兩個受雇信息: 1、如果是曾經就職過的公司并且現在屬于完離職狀態: 聯系該公司的財務給你停止,不行的話撥打國稅12366進行投訴; 2、如果是自己從未就職過的公司 (1)可能是系統暫時存在的bug,大家可以等待1月1日正式版本推出以后更新自己的APP看看,如果還有未任職的公司,則再電話給12366處理; (2)可以根據該公司名稱查到該公司的聯系電話,然后電話對方讓對方處理; (3)直接找那家公司注冊所在地的稅務總局,打電話過去轉投訴,把情況描述清楚,提供個人信息,提供非任職公司信息; 原問題:《19年1月后受雇2單位如何交個人所得稅》回復于 2022-05-17 02: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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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一家公司工作,2019年1月辭職,據本人獲知,公司從2014年至2018年期間公司從工資中扣除的公積金沒有交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我想要回個人扣除的部分。
檢察院可以退查兩次,警方的偵查時間是兩個月。原來在一家公司工作,2019年1月辭職,據本人獲知,公司從2014年至2018年期間公司從工資中扣除的公積金沒有交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我想要回個人扣除的。
說說具體情況可以給你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一對一咨詢。原來在一家公司工作,2019年1月辭職,據本人獲知,公司從2014年至2018年期間公司從工資中扣除的公積金沒有交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我想要回個人扣除的。
說說具體情況可以給你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一對一咨詢。公司挪用個人工資填補公積金
如果是公司已交個人工資中少扣了,公司交的時候借 管理費用-社保-住房公積金 單位負擔金額借 其他應收款-代扣社保-XXX 個人負擔部分 貸 銀行存款發工資時扣回公司代交部分借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 應交稅費-個稅 貸 其您好!公司不給未工作滿五年的職工購買住房公積金,合法嗎?
合同期內公司不幫員工購買公積金一般不屬違法。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含在以下單位工作的外籍員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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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