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工資,交8000的押金,還要壓一個月的工資,說好的,底薪8000了,最后就沒有底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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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并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81條規定把合同要到手。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并由用人單位批準,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6,要把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找到后、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收押金首先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的,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如果沒有押金收條,那有沒有勞動合同或其他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27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按下面說的做: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沒有把合同給你一份:看我以上回答,要把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那么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 二。 特別提醒:看我以上回答,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權益很難維護。 一、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如果不按時支付,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6,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39條。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特別提醒,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 2,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否則用人單位到時說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說不清楚了。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如果什么都沒有,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勞動合同法》,并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便于以后舉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將承擔不利后果,會使你一生受益。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按下面說的做: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 下面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么,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并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 1,該原因最好寫明、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如果你有押金收條,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則可以寫個人原因)、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 原問題:《我是打工的,但是必須要壓押金,押金的金額是一個月的工資。他說離職要提前三個月寫申請書,我寫了,也交了》回復于 2022-12-08 16: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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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們這個工作,他開始說的有底薪,然后這兩天給我們說的是有責底薪,沒有業績就沒有錢
無責任底薪,意思是無論你有沒有業績這個底薪都發給你,(而責任底薪是和業績掛鉤的),后面3000至7000元主要和業績有關。如果3000,就是你的底薪 提成 獎金 公司給你購買社保的錢。不過我覺得這個招聘信息就是在忽悠人的。 原問題:《我看了網絡主播沒有簽合同說好的底薪沒有發
首先,時效問題: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一年,從你知道或應當知道權益被侵害之日始。雖然你辭職的時間到目前已經超過一年,但你實際收到存折的時間應該在2009年8月28日之后,也就是說你知道或應當知道權益被侵害之日至今還未超過一年。時效沒有問題。其被拖欠工資8000沒有合同
一、由于還是學生身份,因此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企業沒有與學生簽訂勞動合同并不違法。二、對于所欠工資的行為,可以通過撥打12333勞動保障服務熱線進行反映和申訴。 原問題:《學生兼職被拖欠工資,沒簽訂勞動合同。三個人。累計金額有七八千,你好,面試的時候說工資底薪是5000,簽合同的時候沒有仔細看,合同上寫的試用期為底薪的百分之八十。說的是轉正之后交社保,這種情況怎么維權
勞動者在試用期,用人單位只按約定工資的80%發放,還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范圍內,雖有不合理之處,但還是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應聘時候沒說底薪是有責還是無責,然后現在發工資了說是有責底薪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有責任底薪和無責任底薪的區別是完成任何量的要求不同,無責任底薪是沒有業績要求的,而有責任底薪一般是要完成規定的業績才能拿到相應的薪酬。無責任底薪是指員工即使沒能完成用人單位所下達的任務指標也可以拿到該單位所規定的最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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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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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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