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官隱藏原告證據的真正原因,(2)用真實的事實真相代替原證據的假事實,(3)依法錯誤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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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是一個辯證的關系。 一、如果證據是真實的、客觀的,且與案件事實相關聯的,就能起到促進作用; 二、如果證據是虛假的,偽造的,且與案件事實是無關的,只能起阻礙作用了。 三、取證不及時可能造成證據滅失;程序不合法,關鍵性的證據也可能無法采信。 因此,法律規定了定案證據標準:1、對證據的真實性,應當綜合全案證據進行審查。2、對證據的證明力,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從證據與待證事實的關聯程度、證據之間的聯系等方面進行審查判斷。3、證據之間具有內在聯系,共同指向同一待證事實,不存在無法排除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的,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原問題:《證據法是保證發現事實真相的法律嗎》回復于 2022-12-22 09: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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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違背事實真相,枉法裁判。這種行為怎么辦呢,往那反映?
展開全部 按法律規定,如果屬于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你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你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如果屬于對原告隱瞞事實真相。
可能是誣告陷害罪,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眾,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誣告陷害他人在一審質證中,被告認可原告證據真實性,可是法官還是判原告敗訴,為什么
被告不服應該提出證據支持自己想主張,這就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不服還沒有證據,法官會根據證據鏈作出判決。可以提出鑒定,法院不同意真的沒轍。看看《司法鑒定程序通則》找鑒定意見存在的問題向司法局投訴,另行解決。鑒定意見是為法官提供證據的依據,一般法院枉法裁判,對方偽造證據惡意訛詐
提供對方證據作假的相關證據,申請再審,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4、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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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