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調令,未安排未安排妥善是否違法,可以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嗎?并拿到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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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你公司很可能是依據這一條,在和你就變更合同在進行協商(第1、3,兩種選擇)。一旦協商不成,單位可能就會單方面解除合同(第2種情況)。單位如果依此條單方面與你解除合同,這不算違約,但根據法律規定,單位應當補償你1.5個月的工資(你工作已滿1年,未滿1年半);而且正常工資也應當支付到8月5月止。單位援用這一條單方面解除合同,必須證明“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也就是說,用人單位經根據市場變化可能會調整自己的經營策略和產品結構,這就不可避免地發生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生產經營項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工種、產品生產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銷,或者為其他新的工種、崗位所替代,原勞動合同就可能因簽訂條件的改變而發生變更。如果單位不能證明上面的這種客觀情況重大變化,則單位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系(即繼續工作)或要求其兩倍的補償(也就是1.5*2,3個月的工資)。如果你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可以明確告訴你,你一分錢都可能拿不到了!祝順利。 原問題:《公司違約,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提出賠償》回復于 2022-11-17 0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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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單位未足項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補償金嗎
不能以公司未足額交社保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賠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只有完全沒有交社會的才能解除合同要求賠償。如果公司真是未按規定足額交,你你好,在公司七年了,前五年沒有給我買社保,現在的話跟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可以拿到補償金嗎
經濟補償金與社保無關勞動糾紛,未簽勞動合同,未繳社保,克扣工資,現個人單方面是否可解除勞動合同,并索賠公司?
因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依法繳交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雙倍工資,同時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未簽訂勞動合同被公司辭退可以向公司索要賠償金嗎?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補償金。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離職發現公司違法扣公司,是否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勞動補償金
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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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