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12月入職,2019年9月公司才給買社保,2021年5月底開始休產假,產假結束后繼續請了哺乳假,但公司以曠工為理由辭退了我,我想問兩個問題,第一,我可以要求公司幫我補交社保嗎?第二,公司辭退我合理嗎?如果不合理我可以要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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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入職公司,一直到2019年10月公司才給買社保,2021年5月底開始休產假,產假休完一直請假到現在,公司以我曠工為理由把我辭退,我想問兩個問題:第一,我可以要求公司給我補交社保嗎?第二,公司這樣辭退我合法嗎?如果不合法我能得到什么補償
勞動者從9月13號提出辭職到10月13號離職的,用人單位發放工資要等到12月15號才發放的,則用人單位的行為屬于一種無故拖欠工資的行為,對于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如果是給2013年12月入職,2019年9月公司才給上保險,昨天被公司以曠工為理由辭退,現在想讓公司補交社保,請問過仲裁時效了嗎
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入職30天內簽訂勞動合同,如超過30日則從超過之日起計算雙倍工資至簽訂勞動合同之日止。如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用人單位拒絕履行義務的,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立案單位沒有買社保,現在要休產假,可以找公司要補償金嗎?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法律依據:《勞動你好我想問下在公司上了8個月的班,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嗎
可以要求補償,試用期現在也要交社保的,而且試用期最長也就6個月。你可以先問一下公司人事,看看他們愿不愿意給你補交,一般是不愿意的,因為還要交滯納金。如果你還想在公司干下去最好是不要投訴公司,如果投訴公司,去勞動局投訴立案仲裁就可以,有工資條工作12年了,公司要求交社保,我沒交。現在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嗎
1. 提供勞動合同,是社保中心的要求;2. 個人覺得如果單位同意,單位可以將相關情況反饋給社保中心,協調解決下,看能否提供其他資料或者補簽一份合同或者補簽新單位合同,社保補到新單位名下。3. 即便法院判定單位補繳,然而補繳所需的資料還是得聽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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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