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理失業保險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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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五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第七條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第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第十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并領取。 第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第十二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后,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原問題:《被迫辭職怎樣領失業金》回復于 2022-05-19 23: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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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你和:公司或廠有勞動合同,你如無過錯,一般公司或廠方不能隨便解除勞動合同的,你可以向他們的上級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部門反映,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你如同意解除合同,可根據勞動法規定依法獲取補嘗。 原問題:《員工被迫解除合同后怎么辦》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怎么填寫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金的三個條件:1、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2、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是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這三個條件需要同時具備,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按前兩條內容寫吧,能做到吧。 原問題:《解除勞動員工提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合適辭職?多久可以辦理?如何辦理?
你好,我是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根據你的問題,簡單回答如下: 根據我國《勞動法》31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它意味著:任何一個勞動者,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享有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您好,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39條解除可以辦理失業險嗎
可以,是用人單位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但可以向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平均工資,6個月以下工齡補償半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2個月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和要求賠償通知書 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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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