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執行法院可以發函給異地過戶中心調查異地房產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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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法院有權查封異地財產。這樣的查封很多,很正常。因為涉及到案件管轄的問題,如果不能異地查封,原告的合法權益就無法保護了。《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原問題:《外地法院有權查異地財產嗎?》回復于 2022-11-12 03: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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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法院可以發函給房屋過戶中心調查過戶情況嗎
需要你們雙方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對方拒絕,你可以憑調解書,到法院執行庭申請辦理協助執行公函,憑此你可以單方過戶。《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五條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失信被執行人,房子還沒有查封,異地的房子,可以過戶房產嗎。
建議不進行買賣。一、法院已經查封的房產在法院解封之前是不能買賣的,也不能辦理房產過戶的。二、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不得轉讓。《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我是外地的,可以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嗎?
對于離婚異地可以辦理嗎這個問題,下面我給大家做簡要回答。離婚有些情況是可以異地辦理的。根據我國婚姻登記的相關規定,離婚手續應在戶口所在地辦理。不過,離婚除了在民政局辦理,還可以去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辦理,而管轄法院不一定是戶籍地法院,《民事訴訟異地可以起訴,房產分割嗎
房產糾紛種類較多,因房屋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系等引起的物權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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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