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支援為由進行調崗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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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以科室解散為由,強制調崗
車間解散調崗,屬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所必需,是合理的調整,勞動條件不降低的,勞動者應當服從;勞動條件降低的,勞動者可以拒絕,用人單位強行調整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一)項規定以“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立馬通知公司以調崗培訓為目的逼離職
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應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簽訂變更勞動合同。你如果你有調崗的書面通知,且有用人單位印章,就說明公司違法了,你就有證據了。 原問題:《公司剛開始以請病假太多為由調崗,就是逼著我自己離職,公司好幾個公司以調崗,降薪逼迫簽自動離職
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是否違法,需要分以下幾種情況: 1、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公司以經濟狀況不景氣為由,調薪調崗后,員工不接受調薪,公司讓其離職,合理嗎?
原發布者:luzs208案例來了:前天有網友咨詢,公司以業務調整,她不再適合現在崗位為由,將其調到一個她不喜歡的崗位,而且按新崗位工資要降薪了。公司的意圖很明顯:自己打辭職報告走人吧。遇到這類情況怎么辦,公司可以擅自調整員工的崗位和工資嗎?公司以考核分數低于80分,認定員工不勝任工作,并進行第二次考核和培訓,第二次考核不滿80分,對作為由給員工調崗薪,請問公司可以單方面調崗降薪么
1、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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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