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經濟狀況不景氣為由,調薪調崗后,員工不接受調薪,公司讓其離職,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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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原發布者:luzs208案例來了:前天有網友咨詢,公司以業務調整,她不再適合現在崗位為由,將其調到一個她不喜歡的崗位,而且按新崗位工資要降薪了。公司的意圖很明顯:自己打辭職報告走人吧。遇到這類情況怎么辦,公司可以擅自調整員工的崗位和工資嗎?現實中,調崗調薪是非常普遍的。如果是升職加薪自然是皆大歡喜。而很多情況是,有的員工不勝任工作或企業認為其不勝任工作,將其調到其他崗位,同時按照新崗位的工資標準核定工資待遇。但員工往往對降低工資提出異議,尤其是工資降幅過大時?,F實中不乏有企業以生產經營需要或者用人自主權等名義擅自調崗調薪,迫使員工自行辭職。假如職工對調整崗位和降低工資待遇提出異議,那么企業強行調整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呢?現在有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調整崗位和降低工資是合法的。理由是企業依法享有用人自主權和工資分配權。第二種觀點認為:在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崗位并適當降低工資待遇,屬于企業的用人自主權,但應該由企業舉證證明其具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不得擅自調整崗位或降低工資。我們贊同第二種觀點。企業的用人自主權和工資分配權是法律賦予企業的權利,但是這種權利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當企業的用人自主權和工資分配權主要體現在招用勞動者之前,企業可以自行設置崗位和組織架構,同時還可以自行設定各崗位的工資待遇(前提是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企業招用了勞動者后,就不能再以企業用人自主權和工資分配權,擅 原問題:《調崗不調薪,員工不愿意,公司應該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11-02 18: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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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調崗調薪
一 用人單位調崗調薪的性質分析 用人單位基于生產經營和企業管理的需要,經常會對員工的崗位和薪水進行調整。該調整是用人單位內部的一種正常管理機制,本質上屬于用人單位的管理行為和自主權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工作內容我現在受工傷期間,公司給我調崗,調薪合理嗎
工傷期間不能降低原工資待遇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和訴訟時間流程,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您好,公司現在要對我調崗調薪我該怎么辦
特約顧問阿克答復:]公司的運作離不開內部的管理,而人員安排是內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崗位的調整和薪資的調整,這 是法律賦予它的用工自主權。但是用工自主權也不能被濫用,隨意調崗調薪不僅破壞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效力,也不利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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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