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勞動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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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疫情期間勞動關系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原問題:《疫情期間勞動關系如何處理》回復于 2022-11-08 23: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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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勞動合同
企業在疫情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理,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在隔離期間解除確診病人、疑似病人等人的勞動合同的,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根據人社廳發布的通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勞動糾紛問題,疫情期間風控無法上班找老板補助最低工資
依據相關的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原問題:《因疫情不能上班工資如何發放》疫情期間未續簽勞動合同
如果你是勞動者,我會說需要啊。因為不簽勞動合同本來就是公司的問題,疫情不發也沒有辭退說明,仲裁一下嘛。如果你是企業,我會說不需要。找個借口比如經營困難,比如工資晚點發放,之后不安排工作或者安排超負荷工作量。讓人自己走就行。 原問題:《沒有與疫情期間被辭退 沒有勞動合同
疫情期間被單位辭退,勞動者可以要公司支付雙倍賠償金。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疫情期間公司不發工資能勞動仲裁不
可以。在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強制壓勞動者工資的,不與勞動者協商處理的,勞動者是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或者疫情防控部門投訴的。因為疫情期間的工資發放問題是人力資源部社會保障廳有過專門規定的,所以情況屬實的話,一般勞動監察大隊都會介入處理的。 原問題: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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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