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業委會可以利用業主群投票表決罷免物業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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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委會主任被罷免了,但還是委員,現在增補成功,被罷免的原主任還想再擔任主任,他還有資格重新當選嗎?
展開全部搬離原小區之后,如果基本不在原小區固定居住,不論是否還是原小區的業主,都不適合繼續擔任業委會主任。此時應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職務,待業主大會補選委員后重新選出新的主任,委員重新分工。 原問題:《業委會主任在任期間搬離原小區還能繼續任職嗎我是小區業委會委員想問問怎樣解除物業公司
首先召開業主大會,就物業管理問題進行表決,經半數以上業主表決同意后,由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同物業公司解除物業管理合同。按照當初物業公司接管項目時的資料移交清單,收回由物業公司代管的小區圖紙、各類設備設施建筑安裝資料等,委托專業審計部門對物業由于物業公司不交電梯專款專用明細,業委會可以收取相關費用代保管并由業委會進行電梯相關維保活動嗎
沒有什么法律依據 也就很難說合不合法這個主要是看物業公司在設定電梯費的時候是否考慮到業主的合理利益沒有 但往往這類事情 國家以及相關單位也沒有明確的指出電梯費怎么來收取 合理 合適對首層住戶收取電梯費關系到公平與效率的問題,小區業主具有您好,請問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合同,要經業主同意嗎?
您好:一般情況下根據國務院03年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業主委員會作為小區全體業主選舉產生的代表機構是有權以全體業主名義與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合同的。業主作為小區里的一員在享受了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時就應該按時繳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在業主群里遭到業主辱罵,可以去法院起訴該罵人的業主嗎
業委會成員漫罵業主顯然是不合理的,不過業主也應該配合業委會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比如物業費按時交納,自覺搞女子自己的環境衛生,總之小區的工作還須要廣大業主的配合才能做好 原問題:《業委會成員在業主群中謾罵未繳納物業費的業主,合法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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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