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簽了勞務合同有底薪發工資的時候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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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時候沒說底薪是有責還是無責,然后現在發工資了說是有責底薪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有責任底薪和無責任底薪的區別是完成任何量的要求不同,無責任底薪是沒有業績要求的,而有責任底薪一般是要完成規定的業績才能拿到相應的薪酬。無責任底薪是指員工即使沒能完成用人單位所下達的任務指標也可以拿到該單位所規定的最低和勞務派遣公司簽了勞務合同,實發工資與合同上的工資不符合,怎么辦
當然可以的,因為勞動合同一經簽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雙方應當嚴格的遵守,如果是合同內容有誤應當是及時處理的,既然沒有處理就應當遵照執行的。 所以你可以保存好自己所領工資的數目的證據,完了向公司交涉,不行的話就及時向勞動糾察大隊或勞動仲裁委員會勞務合同的問題,我現在簽了合同,在上班了,確沒有打卡記錄
針對你們的排班的制度,以及勞動合同的問題,很多都是不合法的,所以告他們是很簡單的事情,但是這種事情勞動偵察大隊肯定會維護企業的利益,因為畢竟他們才是大的納稅人。如果你打算辭職的話,你可以去告;如果還打算繼續待下去,建議你就算了,因為最后告下老板沒有跟我簽勞務合同,然后還少發工資
1,準備你上過班的證據,例如簽到卡之類的可以證明你在該處曾經工作的證明。 2,和老板再據理力爭,態度強硬,不能被他幾句話就給嚇到不敢堅持下去。 3,聯系當地勞動部門,凡是投訴,就會有人處理的,基本上都能有個滿意你好,面試的時候說工資底薪是5000,簽合同的時候沒有仔細看,合同上寫的試用期為底薪的百分之八十。說的是轉正之后交社保,這種情況怎么維權
勞動者在試用期,用人單位只按約定工資的80%發放,還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范圍內,雖有不合理之處,但還是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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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