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已簽訂但是勞動者沒有拿到合同,這是合法的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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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你公司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該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給你造成了損害,還應該向你承擔賠償責任。至于你說的簽訂合同的時候一些條款未約定而后來是公司拿去自己填寫的,由于你已經在合同上簽字,如無其他證據證明,你應該對合同約定負責。因此,你要舉證證明公司填寫的內容不是你的真是意思表示,是公司的單方面意思表示,才能使你公司單方面填寫的內容無效。 原問題:《簽了合同沒有拿到合同;公司是不是違反了勞動法》回復于 2022-07-18 16: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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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交了社保,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相關人員說簽了電子合同,但勞動者并不知道有電子合同,也并沒有參與簽訂電子勞動合同。這樣是否合法
勞動法中規定,用工單位必須與雇工簽訂勞動合同并購買社會保險,合理按時支付貨幣工資及加班酬勞。雖然沒有同你簽訂勞動合同,實事上即然購買了社保,在法律上完全構成合法的用工關系。加班費沒有按最低標準計算,說明是給你算了加班費,只是計算的標準低了一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訂立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人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企業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未給勞動者,且勞動合同也未寫工資數額,視為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嗎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勞動合同法》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已簽訂勞動合同3個月但是自己那一份一直沒有拿到手 請問可以辭職嗎?具體有哪些流程要走
合同有效 但是你自己想想 合同在你手里呢嗎??所以說!! 有效 但是 你沒有!!真告到 法院 你的合同呢 你的證據呢?》?你覺得 會有人給你證明嗎?? 這里面是個 利益問題 原問題:《簽勞動合同已經三個月了,但是我自己手里沒有勞動合同怎么合法拿到自己的薪酬
沒有勞動合同 你可以拿雙倍的工資 如果您這邊向法院提起訴訟 您需要準備起訴狀 和證據材料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具體詳細的解答您的疑問、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訴訟時間流程等相關法律問題,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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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