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以要找到新人接替為由,不讓辭職,而且不予請假,而且周末經常無償加班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辭職有兩種形式: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規定來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準,可以立馬走人。用人單位不但要按時支付工資還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辭職書(最好寫成《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XX部門XXX,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如果單位不予支付,本人將保留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特此通知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單位批準,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只不過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基于上述規定,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XX部門XXX,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于30天后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3、注意:辭職通知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掛號信送達,確保發生勞動爭議時留有證據。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原問題:《不讓辭職又不讓請假咋辦?》回復于 2022-11-08 07:27:13
相似問題解答
平時請假扣周末加班工資合理嗎 平時請假扣周末加班工資
1、平時請假扣周末加班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加班費。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公司以經常遲到為由辭退 公司以經常遲到為由辭退
如果你確實連續一個月都遲到了,我想應該屬于嚴重違反紀律和單位內部制度的行為,單位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但是解除勞動關系,應該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手續的,勞動關系不能算解除了,單位要承擔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安排工作、發放工周末節假日加班沒有加班費
一般勞動者認為國家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明確約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即勞動者在周末加班,那么單位就必須要支付2倍的工資。各公司要我無償加班怎么舉報
如果你單位是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那就看有沒有補休?如果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安排工作,已安排相同時間的補休的,是合法的,不能告;但如果沒有安排補休,或者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沒有支付加班工資的,則可以告他。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也周末公司強制加班
存在強制加班的行為,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國家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