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還要我負責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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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公司不發當事人工資還要當事人賠償,違反我國《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而違規不發工資,更是嚴重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原問題:《公司不發我工資還要我賠償,這合理嗎?》回復于 2023-01-03 16: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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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還要扣我工資
可以先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拖欠工資單位負責人寫誰
法定代表人拖欠工資 人走了還要扣工資
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老板拖欠工資,還要可口工資
這屬于事實勞動關系,你可以搜集你在老板那里打工的一些證據,如工資單、飯卡、工作服以及其他相關同事的證言,然后到勞動局勞動仲裁爭議庭提起確認勞動關系,發還勞動報酬的申請。勞動局就會裁決他給你發工資了。如果老板欠薪數量較大,范圍較廣,那按照刑法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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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