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給工資,要我先叫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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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要看是什么原因不發工資。如果沒原因肯定不合法。如果是周轉困難拖欠半個月一個月的,也不合法但你告他也沒多大用處。但如果是員工有極重大過錯,被扣完工資的,不發就合法。可以先跟單位協商解決工資以及繳納社保問題,如果不能解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里的“繳納社會保險”,司法實踐中一般理解為足額,如果公司已經繳了,只是沒有足額繳納,不應看做是未繳納社會保險,補繳即可。所以員工不能擁有單方解除權(也就是不寫辭職報告,說走就走的權利),也就不能享有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甚至還要因此對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原問題:《單位沒有給工資就交社保別的什么都沒給說法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08 0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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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給交社保,和無故扣工資
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公司不交社保,不給合同,扣工資
1.你可以通過申請仲裁要回工資。2.申請仲裁的時候寫明要求補交社保費用(補交的是單位應交給社保局的那部分金額,且由單位直接向社保局交納。若調解的,可以要求單位直接補給你一部分錢)。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從2008年2月起至你離職的那一個月公司沒有買社保不給產假工資
一:單位沒有給你買社保,這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的做法,而不是他來不給你報產假的理由,犯錯的反而是他,從不交社保就是他侵害了你的正當權益,現在不給你報產假,是一錯再錯。 二:單位不愿意給你繳納保險就是為了省錢,既然已經違規操作了當然不希望給你批我們公司不給我買社保,威脅我簽自愿離職,我今天微信上要工資被刪了
【1】2010年3月開始,2012年5月沒簽合同。到現沒有買社保。2012年3月到2013年有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2012年3月之前沒簽勞動合同,單位要給您再支付11個月的工資。【2】根據《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公司未繳納社保要離職 公司不批離職 威脅不給薪資
給單位發一份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理由就是單位沒有繳納社保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然后申請勞動仲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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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