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搬遷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違法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搬遷,客觀上造成了勞動者在途時間延長、上班不方便等影響,與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從而導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直接結果首先應當是合同變更,只有在無法協商變更的情形下,單位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在此情形下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支付提前通知金,同時按照工作每滿一年給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超十年公司搬遷外地解除勞動合同算不算違法》回復于 2023-01-03 15:39:22
相似問題解答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一、《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沒解除勞動合同就減員違法嗎
不違法,單位注銷勞動合同終止,單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就可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我是乙方,涉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最后兩款規定情形的,勞動者無需書面通知即可直接解除勞動關系。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什么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而不違法?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公司沒有任何合法理由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詳細咨詢可以點擊頭像,選擇電話咨詢方式期聯系溝通。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罪名庫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