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簽署勞動合同,約定每月20日發放工資是否合法?七月份工資是否當月發放?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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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7月22號上的班 ,約定每個月20號發工資,勞動者9月份辭職可以拿到工資,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在下一次工資發放日統一支付。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原問題:《我是七月22號上的班 說是每個月20號發工資 如果我九月份辭職可以拿到工資嗎》回復于 2022-07-22 16: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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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28號發上月的工資是否合理 當月28號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否合理
很多公司是當月發上個月的工資,這種情況是合理合法的,只要不是拖欠工資等行為即可。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咨詢一下待崗是否合法,待崗期間工資怎么發放
因何原因待崗?工傷,是全發的,不扣工資、獎金。女職工計劃內懷孕,產假期間,也是工資全發的,但獎金可以不發。其它還有什么待崗的?一般不上班,就不發工資了。具體問一下你們公司的人事部。 原問題:《如何確定員工待崗期間的工資發放標準》關于寒假工工資是否發放合理,和勞動時長是否合理
展開全部基本是合理的。服務行業比較特殊,如果調休能夠達到簽合同時規定每月6天休息,是可以的。遇有法定節假日,發200%工資,調休一天,也合理。當一個月有5個周末時,就不安排休息?不是很明白。不過不管怎么調休,員工每周工作時間不可以超過44小單位休息是否應該發放城市最低保障工資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一般為最低工資。 1、企業因生產效益等問題發生生產困難,在一個工資發放周期內需按原工資發放 2、之后雙方協商,已協商結果及勞動者在此特別情況下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工資。 3、實施發放的工資不能低于所在地規定的最低工資(可以理解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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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